PCT进入国家阶段
1、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
由于PCT尚未实现授权的国际合作,因此授权的任务仍由各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完成。申请人应当在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(特殊情况下,有些国家要求二十个月),向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或地区提交规定的国际申请译文,缴纳规定的费用,指明要求获得的保护类型,从而启动国家阶段的程序。由于各国法律不同,相关规定也不同。
2、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办理的手续
申请人希望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的,应当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。未在该期限内办理的,在缴纳宽限费后,可以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二个月内办理该手续,即提交规定的文件、缴纳规定的费用:
(1)应当提交的文件:
① 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(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统一制定的表格)。
② 原始说明书的中文译文。
③ 原始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。
④ 原始附图副本。若附图中有文字的,应当将其替换为对 应的中文文字。
⑤ 摘要的中文译文和摘要附图副本。 对于使用中文完成国际公布的PCT国际申请,则只需提交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、国际公布摘要和摘要附图(适用 时)的副本。
(2)应当缴纳的费用:申请费,申请附加费、公布印刷费、 宽限费(适用时)、优先权要求费(适用时),费用数额及 其他费用参见费用表。
注:办理进入手续时,可以以PCT国际申请号缴纳相关费用。在获得国家申请号以后,应当以国家申请号缴纳相关费用。
(3) 在中国境内无长期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、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,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。
3、进入日的确定
当申请人办理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后,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收到译文之日和缴纳的申请费、公布印刷费、宽限费 之日进行比较,以后到日确定为进入日。
4、申请人应当缴纳的费用
(一)国际阶段费用
(CNY:人民币/元 CHF:瑞士法郎)
1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传送费,但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 2018年7月31日(含)前的传送费,申请人仍需缴纳,传送费的数额为CNY500。
如果PCT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,且所有申请人均属于国际局发布的符合费用减免条件国家清单(国际局发布的清单中所列国家的国民和居民,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可减缴90%。我国(包括台湾、香港和澳门地区)在此列。
(二)国家阶段费用
国 家 阶 段 (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、选定局) |
|
费用名称 | 数 额 |
1. 申请费 发明专利: 实用新型专利: |
CNY 900 CNY 500 |
2. 申请附加费 ①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②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 |
CNY 150 CNY 50 CNY 100 |
3. 公布印刷费 | CNY 50 |
4.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| CNY 2500 |
5. 宽限费 | CNY 1000 |
6.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| CNY 80 |
7. 译文改正费 初审阶段: 实审阶段: |
CNY 300 CNY 1200 |
8. 单一性恢复费 | CNY 900 |
9. 优先权恢复费 | CNY 1000 |
注:进入国家阶段其他收费按照国内标准执行。 |
中国国家阶段费用的减缴:
1. 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PCT国际申请在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。
2. 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PCT国际申请,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,免缴实质审查费。
3. 由欧洲专利局、日本专利局、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国际申请,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,只需要缴纳80%的实质审查费。